豆芽|三人饭店分吃一碗米饭被收3份钱,店家:只要吃了饭就要收钱!( 二 )


那么在这件事情中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店家是否侵犯了这三位顾客的合法权益?
1. 三位顾客点饭时 , 店家并没有说明白 , 饭是按人头算的 , 这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 , 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 , 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如果三位顾客在点饭时 , 店家告知顾客 , 只要吃饭就要收一份钱 , 那么就没有付款时的争执 , 毕竟只是一两元钱的事情 。
2. 三位顾客点了一份豆芽 , 清单上标明18元 , 可是上来的却是豆苗菜 , 因此收28元 , 对于这样的行为店家并没有向顾客说明 , 因此顾客可以认为店家这样的行是标低高卖的行为 , 标低高买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也就是说针对店家的欺诈行为 , 在举报的情况下 , 三位顾客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
其实对于顾客来说 , 只要经营者明码标价 , 让顾客明明白白的 , 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麻烦 , 经营者只有诚信经营 , 才能打开自己的道路 。
对于点一碗饭却要收三个人的饭钱 , 大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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