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觉得老陈醋不够酸,原来是买到“老陈西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觉得老陈醋不够酸,原来是买到“老陈西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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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觉得老陈醋不够酸,原来是买到“老陈西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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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四川宜宾的万女士在家想要煮粉吃 , 做好以后就和侄女一起吃了起来 , 后来感觉味道不够酸 , 家里又没有醋了 , 就去街上找老板随便买了一瓶 。 可到家后把“醋”加到碗里 , 依然没有酸味 , 而且还有还有些怪味 。 这时她看了瓶子商标 , 发现了问题 , 原来这是“老陈西昔”而不是“老陈醋”!
如果不仔细看 , 这就是老陈醋 , 但只要仔细看一眼 , 就会发现“醋”字被分开为“西昔”两个字 , 更离谱的是 , 下面还写着酸味液体复合调味料 。
看到商标 , 万女士也明白了为什么加到碗里没有醋味 , 不过她也不敢再加了 , 直接把“醋”扔掉了 , 甚至连粉都一起扔掉了 。事情分享到网上后 , 也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吐槽 , 有网友调侃说:这个就恐怖了 , 它甚至不是歪醋 , 它甚至就不是醋 , 而且还把科技与狠活写得明明白白 , 让你挑不出毛病 。 还有网友说:从血缘关系上讲 , 这玩意和酸酸乳可能是表兄弟 。
(来源:网易新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觉得老陈醋不够酸,原来是买到“老陈西昔”】近年来 , 我们见过太多给人添加笑料的山寨产品了 , 雷碧、康帅傅、蓝月壳、营养抉线、王老古、娃啥啥 。 每一个产品都是耳熟能详 , 但仔细看一下 , 就会发现和自己想要购买的完全是两种东西 。
@叨叨说法

 “山寨”一词如今已成为社会流行语 。 “山寨”现象的核心是“山寨产品” , “山寨产品”犹以模仿品牌产品外观最为普遍 , 需要消费者特别注意的是 , 这些山寨产品在食品安全方面并没有什么保障 , 这些食品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是不容忽视的 。
山寨食品大致有两大类:一种是抢注和某些品牌食品类似的商标 , 生产与之包装差不多的食品 , 在食品名上使用文字游戏或模仿品牌食品 , 但其质量和风味与正品相差甚远 。 另一种是委托一些代加工企业模仿有关产品进行生产 , 私自销售 。

 针对消费者所购食品的任一种瑕疵 , 同属于食品安全、消费者保护这两个领域 。 对该瑕疵性质的判断存在三种情形 , 第一种是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欺诈 , 第二种是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 第三种是既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欺诈 , 又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
在前两种情形下 , 依据食品瑕疵的性质 , 分别依照《食品安全法》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评价 , 要求销售者支付十倍或者三倍赔偿款 。 在第三种情形下 , 《食品安全法》是调整食品安全领域的特别法 ,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系调整消费领域的一般法 , 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 一旦某种食品瑕疵既构成欺诈又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 消费者可以选择适用特别法——《食品安全法》要求销售者支付十倍赔偿款 。 另外被仿造的厂家如果追究起来 , 这些投机取巧的山寨品牌 , 都可能面临着不小的赔偿和法律责任的 。

 之所以在我国的食品市场当中会出现这么多山寨的产品 , 都是因为有很多不法的商人发现 , 做山寨食品要比自己创建一个新的品牌要容易得多 , 只要他们把外包装得和正版非常相似 , 就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的成本 。 同时他们在用料上也比较随意 , 但事实上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 , 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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