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变生虫|都安县城北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带血鸡翅汉堡投诉案件

吃到带有血迹鸡翅汉堡,投诉获赔500元,这是消费者韦某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近日,都安县城北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带血鸡翅汉堡投诉案。

家住都安县安阳镇的韦某于1月14日在美团外卖上购买该县某美食店烹制汉堡鸡翅一份,价值14元。韦某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鸡翅带有血迹未熟透,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商家作出赔偿。

接到投诉后该县城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深入调查取证。经营者辩称:鸡生鸭熟,消费者勿要大惊小怪,小题大做。对此,执法人员予以纠正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经营者承认了过错,真诚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赔偿消费者500元,并保证要今后要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都安县市场监管局韦俊国、韦明程)

【来源:都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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