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浙江杭州,两个家庭去餐厅吃饭,点了黑木耳拌腐竹,土猪肉火腿莴笋等十道菜,花了213元( 二 )


在毕先生看来 , 他们是在餐厅吃坏肚子进了医院的 , 身体受了罪不说 , 经济上还蒙受了损失 , 自己作为受害者 , 餐厅作为责任方 , 应该积极主动推进此事 , 化繁为简 , 可餐厅却再也不闻不问 , 这让他接受不了 。 毕先生一气之下 , 找到了媒体 , 想曝光这件事 , 餐厅赵店长表示 , 到目前为止 , 毕先生一行人不舒服的原因 , 见不到医院的相关诊断 , 到现在还没弄清楚 。 据店长说 , 当天毕先生他们点的菜 , 是当天的主打菜 , 不止他们这桌点了 , 当天卖了很多份 , 其他顾客都没有吃坏肚子的反应 。
但是 , 餐厅有规定 , 报销要凭纸质版单据 , 这是公司的流程 , 也是规定 , 可毕先生一直没给出具 , 所以 , 这件事就被暂时搁置这里 , 如果毕先生现在把发票和诊断证明给餐厅 , 现在就能报销 。 对此 , 毕先生接受了积极提供相关证明 , 并得到了餐费的十倍 , 也报销了就医费用 。 对于这件事 , 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这次 , 大家一边倒 , 都站队餐厅 。 大家都认为 , 任何地方都需要纸质报销材料 , 店家态度很好了 , 他本人没问题吗?让他提供票据没时间 , 找记者就有时间了 。
【那么 , 在餐厅吃坏肚子怎么办呢?】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或食药监投诉举报电话12331 , 向食药监、疾控部门反映咨询 , 同时 , 还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医生诊断证明 , 有条件的可收集呕吐物或排泄物 , 以及所吃的剩余食物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 , 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 , 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 , 发现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情形的 , 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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