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图片
“好险!和死神擦肩而过!” , 广东 , 某海鲜火锅店 , 一名男子点了一盘鱿鱼 。 突然 , 发现一只颜色怪异的鱿鱼 , 疑似剧毒“蓝环章鱼” , 便没敢吃 。 赶紧拍照片向科普博主“博物杂志”求证 , 得到证实 。 一众网友焦急询问“博主还好吗?没有吃吧 , 快告诉店家 , 这有个毒不能吃!”男子回复“没吃没吃 , 已经撤下去了!”
对此 , 网友们纷纷感叹“知识改变命运!”“博主救了店家 , 现在他们只会被罚款和警告 , 如果有人吃下去了 , 很可能会坐牢了”“涮火锅很可能一桌人中毒”“博主救了一桌人和老板一家 , 这可能就是科普的意义” 。
据了解 , 蓝环章鱼有剧毒 , 属于剧毒生物之一 。 分泌的毒素包括河豚毒素等 。 一只蓝环章鱼携带的毒液量 , 足以毒死26名成年人 。 一旦被蓝环章鱼攻击 , 数分钟后会致人于死地 。 目前 , 在医学上 , 没有可以解毒的方式 。
的确 , “知识改变命运” , “多读书了解更多知识 , 在日常生活中还可以救自己的命” 。 幸亏这名博主知识渊博 , 没有吃下去 , 否则后果真的不敢设想 。 如果是我们 , 可能真的就吃下去了 , 绝对是一场人间灾难 。
那么 , 火锅店的行为该如何评价呢?
店家肯定并非故意掺杂剧毒章鱼 , 而是后厨没有详细检查食物 , 或者根本就不认识蓝环章鱼 。 而混入蓝环章鱼也是小概率事件 。 毕竟一旦消费者中毒了 , 老板不仅面临着巨额的赔偿、停业整顿和巨额罚款 , 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
但是 , 不管是什么原因 , 它已经真实发生了 , 必须引起店家和消费者高度重视 。
首先 , 火锅店的行为 , 属于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 , 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 ,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其次 , 火锅店的行为 , 会受到处罚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 有前款行为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 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 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吊销许可证 。
【蓝环章鱼|网友吃火锅菜品中发现蓝环章鱼,一张照片救了一桌人。】
再次 , 作为消费者 , 可以要求退1赔10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 , 为1000元 。
食品安全大于天!作为经营者 , 一定要严把食品关 , 保障餐桌上的安全 。
而作为消费者 , 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 , 不要吃奇奇怪怪的东西 。 特别是颜色鲜艳的、怪异的、超出自己认知的东西 , 尽量不要碰 。 即便要吃 , 也要确认没有毒害时才食用 。
对此 , 您有过或听过类似的有毒食品吗?欢迎评论!
推荐阅读
- 徐州|吃火锅吃出蓝环章鱼,海洋最毒生物之一,被咬了该怎么办?
- 月子餐|广东婆婆晒媳妇月子餐伙食走红,菜品精致,网友:还有儿子未娶吗
- |网友:就看把哪家店卷倒闭,内卷才是餐饮王道?
- 红薯|公务员晒食堂伙食,3块钱午餐有肉有甜品,网友:羡慕已经说麻了
- |陕西22岁女子晒食堂饭,花1元吃4菜1汤,网友:没有对比就没伤害
- 黄豆|“炖猪蹄为什么要放黄豆?”网友是个美食家!哈哈哈
- 广西|广西表哥给小阳人表妹一家做饭,网友却笑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 花菜|母子三人的午饭,营养又简单,不剩菜不浪费,网友:求蹭饭!
- 山西省|山西56岁老板下馆子,“3菜1汤”引来网友围观,究竟都吃了些啥?
- 不粘锅|女子吃完火锅舍不得倒锅底,用残渣制成老油,网友一言戳破:穷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