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椒鱼|“青花椒”招牌保卫战( 三 )


红花椒生长在高海拔地区,青花椒则在低海拔地带,长期以来,花椒阵营里都是以红花椒唱主角,直到上世纪90年代,青花椒才正式进入川菜领域,青花椒能有效去除鱼腥味,四川金阳和重庆酉阳都是主要产地。
舆论风波另一端的万翠堂也备受争议。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2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小型饭店(不含熟食卤味),酒堂饮,餐饮管理等,法人代表是左正飞。
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商标权侵权诉讼达十余起,且部分诉讼的判决结果获得15000元到200000元不等的赔偿金额。
左正飞此前曾回应媒体表示,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正尚律和)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的本意。
2021年12月27日晚,有媒体根据其注册地址实地探访,发现正尚律和已人去楼空。据四川法制报报道,左正飞称,在实际维权过程中,维权公司找到“青花椒”诉讼对象后,会出一个委托证明,交万翠堂员工盖章确认,诉讼全程万翠堂本身并不参与。“经过查证,目前已收到2笔维权赔偿,共计35000元,我们一分都没有得到,全部给正尚律和了。”
在网上传出来的一篇文章中,左正飞的经历颇有些“传奇”:他技校毕业,会计出身,完全白手起家。2013年入门餐饮圈,对“青花椒”尤其钟爱,多次前往川渝考察学习。
“我们的员工,90%都是四川人。青花椒鱼也是跟四川大厨一起合作研发的,我本人每年也要去四川好几次。我对四川和川菜都很喜欢,完全没想到会遇到这样一件事。”事后,左正飞试图与这次维权划清界限。
在前述媒体采访中,左正飞宣布全部撤诉,许多商家收到了撤诉通知。然而邹利勇和另一家餐饮店的案子已经进入上诉程序。
新京报采访人员曾多次致电左正飞与正尚律和,未获回应。
青花椒鱼|“青花椒”招牌保卫战
文章插图
1月13日,该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新京报采访人员 李照 摄
二审翻案
1月13日上午的二审庭审现场,左正飞没有出庭。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围绕各自观点进行了辩论。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二审的焦点在于五阿婆火锅店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万翠堂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邹利勇的代理律师冯建坤陈述意见时称,“青花椒鱼”是四川知名菜品,且上诉人并未单独突出使用该名字,无论在主观还是客观上,均不是用于识别餐馆服务来源的商标,不构成商标性使用。
此外,从形状来说,被诉侵权“青花椒鱼火锅”标识与涉案商标不近似,结合涉案商标本身的显著性、涉案商标的使用地域、上诉人的具体使用方式、餐饮行业地域性特点、四川餐饮行业使用习惯以及消费者的识别习惯等因素,被诉侵权标识的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
冯建坤认为,上诉人对于“青花椒”的使用属于对自身经营特色菜品“青花椒鱼火锅”主要原料的描述性使用,属于正当使用。被上诉人没有损失,同时上诉人不存在侵权故意,经营规模小,并且饱受疫情影响,不存在因为实施被诉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获利,一审判决赔偿金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庭上,万翠堂方代理律师出示了几份商标材料,2016年4月6日,第12046607号注册商标,其商标内容为从上至下排列的“青花椒”文字。2016年9月7日,第17320763号注册商标,商标内容为横向排列的“青花椒”字样,左侧带有云朵状的花椒图案;2018年6月21日,第23986528号注册商标,商标内容为横向排列的“青花椒”字样,上方带有云朵状的花椒图案。上述注册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均为第43类,包括饭店、餐厅等,且均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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