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8元一碗烩菜,没有肉!”,陕西西安,华清宫外“天下第一面”,一名女子游客点了一碗58元的大烩菜( 二 )



当报复性消费来了时 , 经营者应当维护好上帝 , 而不是报复性宰客 。 如此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 , 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 也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 毕竟一块臭肉会坏了一锅汤 。 无良商家赚取黑心钱 , 损害的可是当地的形象和声誉 。

诚信是金!只有诚信经营 , 才能赢得消费者 。 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 , 一定要果断维权 , 共同打击侵害消费者的行为 , 净化消费环境 。

别让“一碗烩菜毁了一座城”!对此 , 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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