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茶事司】提举茶事司[Tea affairs department] 宋代官署名,简称"茶事司",为管理茶事的路级地方机构 。 其初名为提举措置茶事司,由蔡京提议始设于崇宁元年(1102) 。 最早建立的东南六路茶事司分别为:湖南路设于潭州(治今长沙),湖北路设于荆南府(治今荆州),淮南设于扬州,两浙设于苏州,江南设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江西设于洪州(治今南昌) 。 稍后还设置了福建,广南东?西路茶事司,分别置司于建州(治今建瓯)?广州和桂林等交通要津和繁华城市 。 此为南宋茶史中屡见的东南十路的来历 。 茶事司主官职名为提举措置茶事,路名入衔,简称为"提举茶事"或"提举" 。 北宋末,茶法屡变,茶事机构朝令夕改,分合无常,极为混乱 。 无论产茶和销茶各路,均单独设置过茶事司,但往往与盐香矾司乃至常平司合并,南宋初即正名为提举常平茶盐司,成为茶?盐?常平三司合一的规范机构 。 提举茶事司作为崇宁年间(1102~1106)复榷东南茶的工作机构,其职能为主管路级茶事,主持监领场务官的任免?考查?赏罚,也成为政和二年(1112)出台的合同场法的工作机构,在两宋兵连祸结中,笼取茶利,筹集军费,为比较短促的过渡性茶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