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仲裁的基本法律知识有哪些?( 三 )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 , 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 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进行和解 , 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 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 。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 , 适用该判决、裁定 。
七、问:什么是诉讼第三人
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 ,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 , 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 , 有权提起诉讼 。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 , 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 , 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 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 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 , 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
如果上述第三人 ,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 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 , 损害其民事权益的 ,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 , 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人民法院经审理 , 诉讼请求成立的 , 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 , 驳回诉讼请求 。
八、问:什么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答:民事诉讼法规定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 , 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
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 , 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 进行和解 ,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 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注意 ,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 , 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 , 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 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 , 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 , 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 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 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
注意 ,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 , 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 , 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 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九、问: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什么
答:民事诉讼法规定 ,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 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 有责任提供证据 。
【讼仲裁的基本法律知识有哪些?】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 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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