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法律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的权利
(一)人身财产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 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二)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 , 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 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
(三)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 , 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 , 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四)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 , 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
(五)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 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 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
(六)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 ,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七)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 , 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八)其他权利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 , 正确使用商品 ,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
二、经营者的义务
(一)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 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 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 , 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 , 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 , 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 , 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 采取召回措施的 , 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
(二)诚实经营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 应当真实、全面 ,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 , 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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