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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扣工资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克扣工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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