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步骤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
step1: 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来自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1、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2、 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
3、 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4、 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
二、 组建清算组 1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主持成立,成员由法院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工商、审计、经委、税务、物价、劳动、社保、土地、国资、人事等部门组织,银行可派人参与 。其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 , 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三、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step1: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 , 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

四、 破产财产分配step1: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
五、 清偿债胞背倒弦待树发世岁标务step1: 清算组编制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清算组根据方案的要求以现金或者实物偿还破产企业的债务 。清偿结果如果有剩余财产,在企业所有者之间进行再次分配 。
六、报告清算工作 step1: 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定时或不定时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工作的进度,向人民法院负责 。
七、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step1: 清算组清偿完破产企业的债务后 , 清算工作结束,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请求终结破产程序、解散清算组 。
八、追究破产谈口航今责任step1: 由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 , 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对责任人依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刑事处水毫所敌罚 。

九、办理注销登记 step1: 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 , 清算组应当向原破产企业登记机关注销其登记,终止其法人地位标工简福保部为克 。
十、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step1: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故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非法处置的财产 , 由人民法院负责追回 , 并按原清算组拟定并经债权人讨论 , 人民法院裁定的方案分配,有剩余,企业所有人可进行再次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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