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易衰老 “4加11”方法帮你告别自卑心理( 四 )


现在不到85布恩那个妄自称“老”
接下来,告诉您一些有根有据的事情吧 。
在1994年以前,对人类年龄的国际标准划分是这样的:0~14岁为少儿人口;15~64岁为劳动年龄人口(中国的划分标准是60岁);65岁以上是老年人口 。
到了20世纪末期,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素质和和平均寿命进行测定后,对年龄的划分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 。该规定将人的一生分为下列年龄段 。即: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59为中年人;60~74岁为年轻的老年人;75~89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 。这样一来,不到75岁还不能跟“年轻”二字脱离关系!
到了2000年秋,在阿根廷召开第五届全球老龄大会,有六百多个国家的一千三百多人出席 。这次会上首次提出“第四年龄”的概念 。怎么说呢?第一年龄是指幼年和少年时代,成长期年龄段 。第二年龄是指青壮年时代,劳动年龄段 。第三年龄是指60~85岁,低龄老人,户外活动型老人,老有作为者 。第四年龄年龄是指85岁以上,高龄老人,户内生活型老人,需要关照者 。这个第四年龄才对应的是我们偏见中的“老人”:他们一般普遍带有三种以上的疾病,自理能力比较的差 。
衡量一个人老不老,有四种客观标准:第一,年龄时代;第二,生理年龄;第三,心理年龄;第四,社会年龄 。中国的规定是:人到60岁就是进入老年期了(这在各国是有所不同的,发展中国家一般定为55岁,发达国家定为65岁,日本则定为70岁) 。但是,这是仅就年代年龄而言的还有另外三个领域可以由我们掌控 。我们完全可以“人生六十始,其实正当年,八十也健康,百岁不稀罕”,可以“年高而不老,寿高而不衰” 。
“老”意味着“失去”吗?
所以说,年轻与否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感受 。关键是怎么从心态上不怕老 。
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们怕老的核心是“害怕失去” 。比如 ,身心健康的丧失,经济独立的丧失和家庭、社会关系的丧失,生存目的的丧失 。有时还要加上智慧、生动的感情 。动人的容貌等的丧失 。不可否认,大多数人在老年期确实或多或少有着这样的情况 。
其实“老”并不等于“失去” 。我们不要把老年期看成是丧失期 。
第一 。在这种观念里,成(壮)年期被视为人生的最高峰,被树为人生价值的标 。然后除去所丧失的内容就成了老年期 。这完全是从数量的观点老考虑问题 。然而,老年期就像幼儿期、儿童期一样,是独成一体的世界,并不是做了“减法”之后的成年期 。
第二 。老年期的本质并不在于“丧失了什么”,而是“如何理解和对待丧失” 。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老人会灵活的针对丧失的情况,针锋相对的接受挑战 。当然,也会有人陷入绝望的深渊,意志消沉 。不管怎样,老年期不应该被静态地看成是丧失期 。我们要了解那些生动事态的实际情况,“老人在何种条件下,采取何种行动”这一生动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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