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样划分等级?


山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样划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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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 , 按等第公布 。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 , 记录等第A , 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 , 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 , 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 , D为不合格等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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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样划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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