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不能吃辣就不要逞能!”,江苏无锡,某火锅店,正在举办一个挑战活动

大米|“不能吃辣就不要逞能!”,江苏无锡,某火锅店,正在举办一个挑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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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不能吃辣就不要逞能!”,江苏无锡,某火锅店,正在举办一个挑战活动

“不能吃辣就不要逞能!” , 江苏无锡 , 某火锅店 , 正在举办一个挑战活动 。 如果有人能在10分钟内吃完10个变态辣牛肉丸 , 就可以免单 。 90后小伙小杨前来挑战 , 当他吃到第5个牛肉丸时 , 已经面露难色 , 店家也予以劝阻 。 但是他坚持不肯放弃 , 最终挑战成功 , 免除了1428元的菜金 。



万万没想到 , 小杨刚走出火锅店 , 就感到十分不舒服 , 被送到医院后确诊为急性胰腺炎 , 住院7天 , 花费了医疗费4000余元 。 事后 , 小杨认为是店家在牛肉丸内放了辣椒素 , 才导致自己的病情 , 并要求赔偿医药费 。

但火锅店则表示 , 丸子里是小米辣 , 而且小杨签了《免责协议》 , 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 作为成年人应该有预判能力 。 因协商无果 , 小杨将火锅店告上法庭 。 最终 , 在法院的调解下 , 火锅店赔偿小杨2000元 。



没有这个金刚钻 , 就别揽这个瓷器活!这类挑战活动还是挺多的 。 很多美食店为了在网络上做宣传 , 便举办这类挑战活动 , 增加噱头 。 有的是吃辣挑战 , 有的是大胃王挑战 , 虽然挑战者能在成功时获利 , 但这无疑是一种伤害健康的方式 , 不应该被提倡 。

男子挑战“变态辣”牛肉丸 , 没想到吃出急性胰腺炎 , 那么商家该承担责任吗?签订的《免责协议书》是否有效呢?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 , 若格式条款中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之一的 , 该条款无效 。

而且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 ,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



【大米|“不能吃辣就不要逞能!”,江苏无锡,某火锅店,正在举办一个挑战活动】具体到本案 , 火锅店虽然让小杨签了协议书 , 其中声明一切后果自负 , 但是火锅店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经营者 , 却在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限制消费者小杨的主要权利 , 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 所以该协议应当无效 。

那么火锅店该如何承担责任呢?不听劝阻执意挑战的小杨又该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首先 , 火锅店的行为造成了小杨的身体伤害 , 属于侵权 。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所以 , 火锅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这是毋庸置疑的 。

但是 , 小杨的身体遭受伤害并非一蹴而就的 , 他在吃到一半时已经觉得身体承受不了 , 完全可以放弃挑战 , 但却执意坚持 , 最终酿成惨剧 。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 ,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 ,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也就是说 , 小杨对于伤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也有过错 , 因此可以相应减轻店家责任 , 所以最终4000多元的医疗费 , 法院调解火锅店承担了2000元 。

另外 , 小杨对于牛肉丸质量和用料的质疑 , 因为无法提供相应物证而无法索赔 。 若能够证明牛肉丸质量问题不合格 , 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 要求店家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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