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中经评论:还有多少“拉大旗作虎皮”的“协会”?


致歉信|中经评论:还有多少“拉大旗作虎皮”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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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李澜昊/摄
成立几年来一直默默无闻的潼关肉夹馍协会,这次终于在全国出名了,不是因为推广当地特色小吃卓有成效,而是因为大规模“碰瓷维权”犯了众怒。
凭借手中持有的“潼关肉夹馍”商标,这家协会起诉了全国十多个省区市的上百家小吃店,理由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索赔金额分别为数万元不等。这些商户若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就得加入协会并成为加盟店,加盟费也在数万元不等。消息传出,一时间舆论哗然。就在众多被起诉商户惶惶然的同时,潼关肉夹馍协会在网上遭受到普遍质疑。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回应,“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面对群情激愤的民意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威表态,潼关肉夹馍协会被迫发布致歉信,并表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将积极妥善处理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这封避重就轻的致歉信显然无法给此次事件画上圆满的句号。潼关肉夹馍协会的“维权”暂时偃旗息鼓,而有关商户的维权之路或许才刚刚踏上征途。不管是此前败诉交了侵权费的商户,还是已经“加盟”的商户,他们想拿回本属于自己的钱并没有那么容易。不仅于此,潼关肉夹馍协会在此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也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
作为非营利性质的社团法人,行业协会本应是政府与市场主体的桥梁和纽带,为行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可是潼关肉夹馍协会却把集体商标当成摇钱树,通过滥权滥诉来敛财,不仅损害了法律尊严,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成立不过几年的地方协会,俨然成了传承千年名小吃的全权代表,蛤蟆吞天,岂不荒唐?值得注意的是,得到这家协会唯一授权负责“潼关肉夹馍”商标使用、运营、管理的两家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与该协会的会长是同一个人,这显然并不是巧合。左手协会右手公司的套路虽然娴熟,实际上却不过是掩耳盗铃,一旦成为舆论场的焦点,相关的利益输送很快就会暴露在阳光之下。
疫情当下,餐饮行业普遍受到较大影响,有关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就在艰难中奋力前行,全国各地各部门也都在想尽办法加以呵护扶持,可是有些“协会”不但不雪中送炭,反而雪上加霜,这样的所谓“协会”,还不如不成立。可以肯定的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绝非个例,再加上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也远不是全部。到底还有多少借法律维权名义行敛财之实的“协会”,真得好好查查了。
【 致歉信|中经评论:还有多少“拉大旗作虎皮”的“协会”?】鲁迅先生说得好,“首先应该扫荡的,倒是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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