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种|谁是植物新物种的发现者( 二 )


“爱好者拍了张照片,在网上发布出来,认为‘报道’了自己的新发现,但网站、博客里写得再好也与学术论文不同 。”张金龙说 。
“有些爱好者认识很多植物,甚至比一些分类学家认识的都多,但认识植物不等于会做分类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副研究员陈又生告诉《中国科学报》,“近年来,由爱好者先发现新种的例子也有一些,但他们一般无法独立发表新种 。”
谈及发表新种的困难,陈又生补充说,研究物种要了解它存在的形态变异(在不同生长阶段,不同环境、不同部位都可能有变化),尽量避免把一些形态上极端变异的个体作为新种发表,有时为了等一种植物开花结果,可能要等好多年 。此外,文章寄出后,审稿过程也存在不确定性,“最快的半个月,慢的有可能是几年” 。
“其实分类学家之间也存在命名权之争 。”陈又生说,“但‘争’的性质不同,分类学家之间不管谁先发现新种,最后都会以论文发表为准,因为大家都知道新种命名的规则 。”
命名的规则
“不管是科学家还是爱好者,发现并命名新种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发表在正式出版的书籍、纸质刊物或电子刊物中(有效发表);二是在有效发表的基础上,其发表的格式符合《国际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的要求(合格发表),才算得到学界认可的名称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博士刘冰告诉《中国科学报》,“在这一点上,没有所谓‘官方’,只要是合格发表的名称就得到学界认可了 。”
国际植物学大会每6年召开一次,其中一个重要议程是讨论和修订命名法规,以应对物种、社会情况和人们认识的不断变化 。
“做分类研究、给植物命名都要遵循《国际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 。”张金龙说,“以前大家命名和描述新种必须用拉丁文,后来国际上学拉丁文的人少了,植物学界也认为没必要全用拉丁文了,就修订了命名法规,现在对植物的描述可以用英文,但学名仍然要用拉丁文,而且必须用双名法(前面是属名,后面是种加词,再后面是命名人) 。”
“不得不承认,植物论坛、图库、博客、个人网站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张金龙说,“但植物学家报道的植物新分布,几乎都是自己野外调查中独立发现的 。”
张金龙解释说,大部分植物、自然、生物多样性保育相关论坛,用户可以请教照片里的植物是什么,但是不能透露拍摄地点,以免野生种群被人盯上,遭到破坏 。即使分类学家见到照片中的物种为新种或者新分布,如果联系不上照片发布者,或者发布照片的人不愿意透露,也无法得知分布地点 。不知道分布地点,就无法采集标本,没有标本,也就写不出论文 。
“论坛和一般网站上内容庞杂,大部分未经审核,没有严格的出版程序,不属于出版物,通常只能算‘灰色文献’,可信度比较低 。”张金龙说,“这些信息大多没有稳定的永久网址,查找和引用都成问题 。对大部分植物学家来说,正式发表的论文都看不完,哪有闲暇关注这些‘灰色文献’?分类学家大多不会通过论坛联系未曾谋面的网友 。”
张金龙认为,分类学研究主要用物种的分类特征作为证据去支撑作者的观点,而且十分注重名称的考证 。由于要处理的信息太多,很多分类学家毕生可能只研究有限几个科的植物,将所研究类群的来龙去脉梳理清楚 。论文作者要对论文负责,而爱好者在网上发几幅照片,发几段文字,即使错了也无需负责 。
合作与贡献
新技术为专家和爱好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信息采集方式和沟通渠道,也使二者有了更多深入合作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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