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红牛商标案新进展:中国红牛提交50年《协议书》原件( 二 )


然而在2014年开始,“红牛”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拉开序幕,红牛系列商标持有人、红牛饮料原材料供应方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的工厂发出律师函,声称使用“红牛”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停止生产、销售红牛产品、停止使用商标,并直接单方面停止了对香精香料的供应。
中国红牛依据上述50年《协议书》等证据多次重申,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无权且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和/或授权或许可其他方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
然而泰国天丝一方面与中国红牛对簿公堂,另一方面又私自将“红牛牌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牌维生素风味饮料”(分为进口版、国产版,且配方不同)三款产品推入中国市场,且由于泰国天丝的产品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中国红牛)包装、装潢十分相似,对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误导。
或许正是因为此前缺少50年《协议书》原件,2019年,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红牛系列商标归天丝公司所有。中国红牛使用的17枚“红牛”系列商标的商标权人均为天丝公司。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红牛系列商标”权属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做出的一审判决。
因此,如今中国红牛已经取得50年《协议书》原件,并提交给最高法院,毋庸置疑会对“红牛”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带来新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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