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历代茶叶机构的设置

四川省通江县是唐宋茶叶的重要产区, 历史悠久, 生产量大, 而且远销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地 。 茶叶管理机构的设置, 有史可查的始于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 这是与北宋当时的茶政分不开的 。
北宋与辽、西夏战火连年, 军费开支浩大, 战马来源贫乏 。 熙宁七年(1074年), 宋神宗派人在四川推行榷茶, 先在成都府路和利州路开始, 逐步推行到梓州路 。 在川(成都)、秦(甘肃天水)分别设立茶司和马司, 专掌以茶易马事务 。 主管四川四路茶叶专卖和买马政务的总机构是设于成都的“提举茶场司”(简称“茶事司”), 后改为“提举茶马司”(简称“茶马司”), 在四川产茶州、军设置官办买茶场, 所谓“提举茶马司”, 《宋史·职官志》称:“掌榷茶之利, 以佐邦用;凡市马于四夷, 率以茶易之 。 ”
通江茶叶机构的设置, 就是在北宋“茶马贸易”和“以茶治边”的治国之策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
宋熙宁七年(1074年), “朝廷在通江设茶马司, 通江茶叶行销甘陕, 以茶易马 。 销售茶叶600担 。 ”(《通江县志》,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8年第一版)这就是说, 北宋从实行榷茶制一开始, 就在通江设立了相应的茶叶机构 。
元蒙入主中原后, 因其富有马匹, 废止了茶马交易, 边茶主要用土货进行交易, 或者直接用银两购买, 茶叶管理机构也就随着朝代的更替而裁撤 。
明代初年, 为了加强北部边防, 遏制蒙古族的再起, 朝廷恢复了茶马交易, 规定川北保宁府所属州县的茶叶, 全部实行专卖, 运到西北边区的茶马司, 用来买马, 故称“马茶” 。 川北“马茶”的主要产区包括现在的巴中、通江、南江、宣汉、万源、开江等大巴山地区, 所产之茶又被称为“巴茶” 。 产茶的府、州、县设立茶仓大使, 专事管理和经办 。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 “溁泽县举人薛逻任通江茶仓大使……”负责以川茶易秦马之事, 并且“遂家焉” 。 (清道光《通江县志·卷之六·职官志》)当时朝廷不仅在通江设立了茶仓大使, 而且还建有专用的茶叶储备库, “旧茶仓在治东……”(清·道光《通江县志·卷之三·仓储》)清代初年, 四川茶叶贸易继续实行专卖和茶马交易, 通江茶叶仍然是“岁输所入, 佥民运本色, 解陕边易马……”(清向阁《呈茶课》), 朝廷在通江设立茶马御使, 专事茶事督察、茶叶征购, 解运陕西和甘肃, 以川茶易秦马, 并设巡茶公署监察督办 。 “巡茶公署在毛浴镇 。 ”(清·李蕃《通江志略·卷十一·公署》)清雍正年间, 将边茶划分为南路边茶和西路边茶, 通江县所生产的边茶(含条茶、金尖、金玉茶)属南路边茶, 发“引”专销 。 至清中期, 茶马贸易废止, 茶引由户部统一颁发, 在四川设盐茶道主管其事,通江县设盐茶道, 专事盐茶税的征收 。 如:清道光二年(1822年), 通江“原额每年行销本县腹引八百六十张, 应征税课税银三百二十二两五钱, 道光元年奉文分拨太平县腹引一百四十六张, 归入太平县征解外, 实存腹引七百一十四张, 每张榷课银一钱二分五厘, 共征课银八十九两二钱五分, 每张征税银二钱五分, 共征税银一百七十八两五钱, 俱起运盐茶道库, 上纳 。 ”(清·道光《通江县志·卷之三·赋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 民国政府在通江县成立合作指导室, 与县府各科室并列, 指导和管理通江各商业行会的经营贸易活动, 时王经典任指导员 。 当时的茶叶生产, 虽多由私家经营, 但归属指导室指导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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