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暨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侯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7,507,852股 ,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35% , 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鉴于侯毅先生前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未能如期完成 , 因个人资金需要 , 侯毅先生拟在本公告披露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合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最多减持不超过6,000万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1%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侯毅先生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 , 减持时间为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近日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的通知 ,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因交易双方未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有效期截止日前完成协议转让股份交割 , 转让方侯毅先生与受让方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协商一致 , 于2019年3月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 决定终止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并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及其一切附属协议 。
(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新纶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2018年12月20日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侯毅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各方一致同意 , 《股份转让协议》(包括基于《股份转让协议》的所有附属协议 , 下同)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终止 。
第二条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 本协议任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因《股份转让协议》履行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有) , 且不会以《股份转让协议》为理由向其他方再寻求任何权利诉求、诉讼、仲裁或获取任何其他利益 。
第三条 《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在《股份转让协议》之外另行签署的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的效力 , 也不视为对其他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项下条款的修订或权利的变更 。
二、侯毅先生减持股份预披露
(一)减持股份股东情况
1. 股东名称:侯毅
2. 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 , 侯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7,507,852股 ,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35% , 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二)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 鉴于侯毅先生前述协议转让的减持计划未能如期完成 , 因侯毅先生个人资金需要 , 侯毅先生拟在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 , 继续执行减持计划 。
2. 拟减持数量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1% 。
3. 减持方式: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等合规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 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 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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