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商鞅立木文言文

《商鞅立木》的译文:
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好了, 但还没有公布, 商鞅担心人们不相信自己, 于是(命人)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前放置一根三丈高的木头, 招募能把这个木头搬到北门的人, 给予十金 。 百姓对此感到奇怪, 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 。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 就给了他五十金, 以此来表明不会欺骗(百姓) 。 最终颁布了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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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 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 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 。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 不能施以刑罚, 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 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 以示惩戒 。 第二天, 秦国人听说此事, 都遵从了法令 。 新法施行十年, 秦国的路上没有人将别人丢的东西据为己有, 山林里也没了盗贼, 家家富裕充足, 百姓勇于为国作战, 不敢再行私斗, 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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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原文
令既具, 未布, 恐民之不信, 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 民怪之, 莫敢徙 。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 有一人徙之, 辄予五十金, 以明不欺 。 卒下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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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商鞅立木文言文】 于是太子犯法 。 卫鞅曰:“法之不行, 自上犯之 。 ”将法太子 。 太子, 君嗣也, 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 黥其师公孙贾 。 明日, 秦人皆趋令 。 行之十年, 秦民大说, 道不拾遗, 山无盗贼, 家给人足 。 民勇于公战, 怯于私斗, 乡邑大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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