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高管辱华的背后:中德两国侮辱罪有何不同?

11月20日中午12点左右 , “抢车位” , 中国业主正在倒车进停车位 , 德国奔驰中国高管Rainer Gartner驾驶奔驰车 , 突然从后方快速驶来、抢占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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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里的Rainer Gartner(在派出所?)翘着二郎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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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inkedIn上搜到了Rainer G?rtner , 看起来确实是同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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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edIn显示:Dr. Rainer G?rtner , 德国人 , 慕尼黑大学MBA硕士、经济学博士 , 现任德国梅赛德斯-奔驰/戴姆勒卡车和公交车中国区CEO&总裁 。
那么 , 这件事 , “Bastard(杂种)”侮辱别人 , 该如何定性?
“侮辱罪”在中国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1】
言语相关“侮辱罪”的客观要件:
采用言语进行侮辱 , 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 , 使其当众出丑 , 难以忍受 , 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
但是 , 《刑法》第246条规定:
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应予立案 。 【2】
有些义愤填膺的吃瓜群众 , 说把他“驱逐出境” , 但《刑法》的关键词“情节严重”………………(此处省略xx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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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Beleidigung)”在德国
(延伸阅读:在德国 , 千万不要骂人!)
“Bastard” , 其实在德语里也是存在的 , 意思和英语一样 , 当然 , 还是英语里常见 , 最典型的当属“A.C.A.B.” , 这是英文缩写“All Cop Are Bastard” 。 关于这个 , 在德国的高等法院(OLG Karlsruhe) , 2012年7月19日有个最终的判决作为判例:“球迷在球场上举出“A.C.A.B.”的标语 , 法官一致裁定有关口号并非针对个别警察 , 而是一般地表达对警察的意见 , 而发表意见受到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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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 , 在德国 , 骂All Cops可以 , 骂某个人就有问题了 。
本来 , 这个案件是地方法院根据德国刑法典§ 185 StGB “Beleidigung”(侮辱罪)判决的 。 该法条规定:侮辱罪将判处监禁长达一年或罚款 , 如果有暴力行为 , 监禁长达两年或罚款 。 【4】
那么 , 在德国骂人 , 罚款如何?
大致的罚款金额如下:对于"傻瓜"、"缺心眼"、"愚蠢的母牛"之类的粗口 , 处罚程度相对较轻 , 罚款金额介于250欧至600欧元之间 。 如果喊出了比如"混帐"、"婊子"、"老母猪"之类更脏的脏话 , 那就要做好支付2000欧元以上罚金的思想准备了 。 此外 , 称呼警察时 , 不用敬语"您"而用了"你"的 , 就可能带来800欧元的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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