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使用三氯杀螨醇的通知

【关于禁止使用三氯杀螨醇的通知】《关于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厅、局: 
茶叶是我国人民重要的生活资料,同时又是出口创汇的主要农产品 。 近些年来,我国茶叶产量约60万吨,有1/3出口,年创汇近3亿美元 。 目前进口国对茶叶中农药残留有严格限制,美国规定不得检出三氯杀螨醇,欧洲茶叶委员会已将其最大残留量降至0.1毫克/千克 。 该委员会1992年至1995年对我国出口欧洲的茶样检测,三氯杀螨醇检出率很高,并有上升趋势 。 在我国准许使用三氯杀螨醇的作物只有棉花和苹果,但是一些地方随意扩大到茶树上使用,造成茶叶中农药残留 。 为保证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出口创汇的需要,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使用三氯杀螨醇的监督和管理,采取各种形式对茶农进行宣传指导,严禁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 。  
各级农药登记管理部门要加强标签管理,要求三氯杀螨醇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不能用于茶树”字样 。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积极筛选在茶树上适用的农药品种和应用技术,做到科学合理用药,减缓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确保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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