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假币犯罪数量显著下降,但以虚拟币为犯罪工具的案件正在增加

新民晚报讯 (采访人员 孙云)随着司法机关对假币犯罪打击力度持续加强, 再加上线上支付日益普遍, 假币犯罪总数正在显著下降, 但是, 值得关注的是, 以虚拟币为犯罪工具的案件正在增加, 而且, 往往涉及面广、造成市民财产损失较大——这是采访人员昨天从松江检察院举行的反假币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的信息虚拟货币 。

警惕!假币犯罪数量显著下降,但以虚拟币为犯罪工具的案件正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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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虚拟交易平台后台账户信息截图虚拟货币 。 松江检察院供图
据松江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婷婷介绍, 2021年该院共办理假币类案件8件22人, 经审查, 依法批准逮捕20人, 涉案金额共计230余万元虚拟货币 。 虽然案件总数较往年减少, 然而, 检察官关注到, 其中7起案件都与虚拟币有关, 且呈现金额高、涉案面广、全链条打击难度大等新特点 。
据了解, 虽然除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以外, 其他虚拟币在我国均不属于合法流通的货币, 但是, 伴随着国际上虚拟币热潮, 也有一些国人开始接触虚拟币, 甚至参与到虚拟币的“挖矿”和炒作投资中, 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虚拟货币 。
例如, 在松江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 虚拟币就成了犯罪工具虚拟货币 。 2020年3月至7月, 被告人宋某某在松江区九亭镇经营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 代理买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币走势涨跌的“Linkbex”虚拟币合约交易平台 。 宋某某并不是真正做虚拟币生意, 而是招募同伙引诱市民来该平台投资参与子虚乌有的虚拟币炒作, 通过伪造K线图等手段, 博取市民信任, 不断向平台注资参与虚拟币交易, 从而收取高额手续费, 共计非法牟利66万元 。 案发后, 经松江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松江法院判决宋某某等5人诈骗罪, 分处10年6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 并处5万元至5千元不等的罚金 。
在其他几起涉虚拟币案件中, 犯罪手法也大同小异, 均是以虚拟币作为行骗工具, 炒作虚拟货币概念, 欺骗投资者进行投资, 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其中案值最高的一起案件达到100万元虚拟货币 。 检察官提醒,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 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不少更是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 大家应远离虚拟货币投资活动, 广大群众要准确评估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 面对市场上各色投资项目, 要擦亮双眼 。
【警惕!假币犯罪数量显著下降,但以虚拟币为犯罪工具的案件正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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