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假国家规定2017上海一般是怎么规定的呢

上海市具体丧葬假天数是:员工的配偶、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和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在伤害市内的可请丧假3天;在本省外地的可请丧假5天;在外省可请丧假7天;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在市内的情况下可请丧假2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4天;外省可请丧假6天 。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

丧假国家规定2017上海一般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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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
参考资料:社会保障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深圳市社会保障局?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
【丧假国家规定2017上海一般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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