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丈夫债务和妻子债务的偿还


【关于丈夫债务和妻子债务的偿还】丈夫的债务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者他人有理由认为该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意志所表示的,妻子对丈夫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夫妻一方死亡而消灭,由尚存的一方对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妻子有证据证明借款人与丈夫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为其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妻子才不对丈夫的债务承担责任,仅以丈夫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债务 。
103010第十九条: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应当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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