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流氓”升级为“版权营利套路诉“?谁敢动这个奶酪?( 三 )


5、 原告律师连法律讲求的是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准都不清楚,起诉状大量用词是主观臆断、无数据支撑、无证据证明、无事实基础地夸大,滥用司法资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
三、“版权营利套路诉”值得我们深思: 1、 随着中国经济的起飞,人们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我们号召广大个人、企业严格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反对打着维护支持产权的旗号,滥用诉权,恶意敲诈的行为!
2、 手法越来越高明式“版权流氓”在以经济为主导社会,加上疫情经济不景气,可能会越来越多,若让他们得逞,被告的能力不足监管确实应承担起一定的责任,但恶性的起诉行为会造成司法秩序混乱,已经严重到了滥用诉权的地步,这种行为与敲诈勒索等同无异,希望国家出台法律反对这种披着维权的虎皮,到处狐假虎威以营利为目的套路诉讼,逼得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滥权行为 。
3、 在去年“XXZG”事件中,XXZG创始人曾经说道:“我们发现侵权情况,就会主动去联系通知删除,他们大都紧张,采取回避,或者联系不到,最后只能走诉讼”,但升级版的以版权营利的套路诉是明明可以有多种方式通知被告删除,就是不联系长时间几个月没有通知平台删除,直接就走诉讼,剑指索要高额赔偿费用,更加的刚硬霸道目的就是要以营利为目的 。
4、 正如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正志表示:“如何正当的保护产权、激励科技创新、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成为了我们关注的核心”,
而对原告的做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显然已经成为了一颗“行业毒瘤”,若原告得逞,多少网络平台(实际大多数网站就是一个个人站长)因为自身财务和能力有限,不管输赢、律师费、诉讼费这些都足够让他们被逼到关闭网站、山穷水尽,
查封银行帐号,法人限高、最终资不抵债,申请结算或破产、注销公司、成为失信人,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单单一些没有下载量的电子文档、这个代价未免太大,原告和律师你们还有道德底线吗?良心好过吗?
5、 如果所有版权方批量派单分成合作养一批律师,到处风险代理以营利为目的,一个个案件套路诉讼,如果这种“勒索“的商业模式如能延续且能维持,没有道德底线的薅羊毛商业模式,没有一点道德底线,如果这样做也可以成功法院支持的话,哪就是向类似的“版权营利套路诉“传递出错误的信息,那只会让万千版权方、出版社和律师向这个“灰产“进攻,
版权方无心主业,浪费多少司法资源为这样的版权方和律师以此营利,如果法律风向真的如此,我估计会有很多人想经营这门不道德的生意,有人提供了成熟的营运方案(图片版权起诉盈利商业模式,年赚上亿不是梦,但你们过得了自己良心这一关吗?还是放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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