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压岁钱被起诉 亲生父母也不能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压岁钱也开始水涨船高 。春节期间,有的孩子甚至收获过万 。然而,父母经常说“你还小,爸妈先给你存着”,听着合情合理,可是这钱存着存着有时就消失不见了 。那父母是否有权使用孩子的压岁钱? 到底怎么处理更合适呢?看看下面几则挪用压岁钱被起诉的新闻吧 。

挪用压岁钱被起诉 亲生父母也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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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孩子的压岁钱都是由父母帮忙存着,可存着存着就不见了,因为不少是被父母挪作他用了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今天通报称,广州一名小朋友的3000元压岁钱由于被父亲挪用了,为此起诉父亲要求讨回,法院审理后要求其父亲返还 。
早在几年前,小苏(化名)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小苏随父亲苏某生活 。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间,苏某分三次将小苏的3000元压岁钱存入银行 。2015年12月,小苏搬至母亲黄某处生活至今,且于同月申请变更小苏的抚养权,2016年4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决变更小苏由母亲黄某抚养 。
但在2016年3月,苏某未经小苏同意,擅自将小苏存入银行的压岁钱及利息3045元取出 。
小苏起诉认为,父亲苏某私自提取其压岁钱拒不返还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起诉到法院请求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 。
被告苏某表示,原告(即小苏)的压岁钱是其作为原告监护人存入银行的,是在被告的亲友圈子当中产生,与原告母亲并无关系,且其曾与原告约定,待原告成年后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 。原告母亲利用原告不懂分辨是非黑白,试图教唆原告索回压岁钱 。
法院认为,原告小苏名下的银行存款虽是被告苏某为其存入,但小苏对该存款仍享有所有权,苏某无权擅自处分小苏名下的存款 。苏某将小苏名下的存款取出,侵犯了小苏的权利,小苏主张苏某返还存款及利息的请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决被告苏某返还小苏本金及利息共计3045元 。
法官表示,在法律上,压岁钱是孩子依法获得的“赠与”,属于孩子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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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压岁钱被起诉 亲生父母也不能用】11岁孙子4.5万压岁钱被奶奶取走 上法院起诉讨回
2014年7月份,涛涛的父母协议离婚,涛涛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
眼看着涛涛的户口就要转出,也许是觉得孙子马上要成为“外家人”,短短几天内,施老太分多次把卡里的钱全取走了,共4.5万余元 。
对于朱女士来说,这笔属于儿子的压岁钱显然不是小数目 。涛涛和她多次向施老太讨要,都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她带着涛涛把78岁的奶奶告上了法庭 。
法庭上,施老太辩称,涛涛银行卡里的钱并不是给他的压岁钱及生日礼金,而是自己的工资存款,她只是用了涛涛的名义开了户而已 。不仅是取款密码,连存折也没有给过涛涛,所以这些钱仍然是自己的 。
施老太的说法让涛涛和朱女士慌了神,却没能瞒住法官的“法眼” 。细致的法官发现,该账户的存款时间十分有规律,都是涛涛的生日或者春节前后,施老太“这是工资存款”的说法,在逻辑上说不通 。
何况,在自己有银行卡的情况下,施老太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存到尚未成年的孙子的卡里 。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钱款存入储蓄机构后,个人便可凭有效证件随时进行支取、挂失等,并不需要凭借存折和密码 。
因此,赠与的行为自钱款存入时就已经完成了,施老太未经涛涛同意擅自取走存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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