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解读|海味干货申报进口那些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 越来越多海味干货“漂洋过海”登上了我国老百姓的餐桌 , 被誉为“四大海味”的海参、鱼翅、鲍鱼、鱼胶等滋补品更是进口海味干货中的“热门选手” 。
秋风渐起 , 随着中秋佳节将至 , 海味干货又迎来了一年中的进口旺季 。 那么 , “鲍参翅肚”等海味干货在申报进口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接下来 , 我们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
常见海味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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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解读|海味干货申报进口那些事】
货物|解读|海味干货申报进口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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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产品规范申报要求
我想从国外进口海味干货到国内 , 要如何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 , 下述干货产品申报时要注意填报以下申报要素 。

货物|解读|海味干货申报进口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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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味干货准入要求
是否所有国家、地区海味干货都允许进口?
按照《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总署有关文件要求 , 首次进口的质量安全和检疫风险较高的水产品(不包括HS编码为16030000.90—16059090.90、2008.9931-2008.9939、2103.9090的水产品品种)应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 。
进口的海味干货(不包括的编码除外)应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中方可进口 。
比如说呢?能举些例子吗?
如:鱼肚/鱼鳔包括两种准入情况:一是原产国为美国、挪威、冰岛、越南等的鱼肚/鱼鳔 , 由于以上国家的准入名单中明确包含“冷冻等鱼肚” , 因此无论进口养殖还是野生鱼肚 , 均符合准入要求;二是原产国为哥斯达黎加、萨摩亚、马达加斯加、塞舌尔、苏里南、智利等的鱼肚/鱼鳔 , 由于以上国家的准入产品名称中包含“野生海捕水产品” , 因此可进口野生的鱼肚/鱼鳔 。 除此之外的其他进口鱼肚情况 , 不符合准入目录要求 。 注意 , 以上仅限需满足准入要求的编码范围 。
考虑到准入目录处于不断更新调整中 , 应核实总署外网最新动态公布的目录名单 , “准入目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网址:http://43.248.49.223) , 并留意具体相关内容的动态调整更新 。 如有疑问 , 与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是否可以进口 。
对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有哪些要求?产品进口时要提供什么证书?
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产品应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原件、原产地证书等 。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在哪可以查询?
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 (海关总署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业务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
根据海关总署要求 , 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及其他养殖水产品及其非熟制加工品、日本输华水产品等 , 需办理检疫审批 。 进口时 , 海关核对其检疫审批许可证品名与货物品名是否相符 , 核销检疫审批许可证 。
监管代码“F”的产品进口有什么特殊监管要求?
代码“F”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对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货物 , 进口时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签发允许进口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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