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一杯奶茶从长沙到杭州,法治日报:跨省代购网红奶茶是否违法( 二 )


7月16日上午,采访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致电茶颜悦色双塔国际广场镖局店,要求订购100杯奶茶,门店工作人员以“订单量太大,无法接单”为由,拒绝接收这一订单。
但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茶颜悦色这一举措对打击代购行为到底有没有效果,目前还是个未知数。“如果茶颜悦色不接收大订单,代购者或许会化整为零,在当地找一些人代买,这样只不过会增加一定的代购成本而已。”
那么,对于集中携带上百杯奶茶乘坐高铁的行为,铁路部门是否有相关限制措施?为此,采访人员7月15日曾拨打12306铁路服务热线进行咨询。铁路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旅客乘坐高铁时可以携带常见的液体,如饮用水等。“只要每人携带重量不超过20千克。在进站口进行部分试喝后,还是可以带上高铁的。”显然,铁路部门无法阻断跨省代购者的步伐。
跨省代购引发热议,是否违法莫衷一是
这种跨省代购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有人撰文认为,这样一次跨省代购活动实际涉及3份民事合同:一是代购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合同,这是一种平等自愿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愿真实、所涉内容不违法,便合法有效,代购“只能限于熟人、朋友之间”这种说法并无法律根据;二是代购人与茶颜悦色之间的买卖合同,这也没什么争议;三是代购人与高铁之间的客运合同,这也没问题。既然代购所涉上述3个合同都合法有效,贸然断言这种跨省代购涉嫌非法经营,显然有点武断。
“跨省代购奶茶,这本身也算是劳动所得,我觉得并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程度,应该不属于非法经营。”长沙一位律师向采访人员谈了他的观点。
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则认为,这种以盈利为目的、针对不特定人群的大批量代购行为,涉嫌多重违法。
黄捷介绍,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种跨省代购就涉及食品生产经营中的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代购人员没有办理个人健康证明就从事食品运输,显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黄捷说,奶茶经过长途运输极易发生变质、滋生细菌,严重时会危害委托人的身体健康。
黄捷认为,食品属于特殊商品,食品卫生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这种以盈利为目的,针对不特定对象进行大规模的代购,已经属于食品经营性质的活动。
“由于其脱离了相关部门的监管,事实上已经扰乱了市场秩序,属于非法经营活动,目前根据新闻报道的情形分析,可能情节还不算很严重,所以暂时尚不需适用刑法来处置。但该类行为如果继续下去,构成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等,便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所称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黄捷说。
在黄捷看来,这种跨省代购还极易引发纠纷。“委托方对代购方的真实名称、身份、地址等并不了解,也难以调查核实,很多委托方采用先付款后收货的方式进行交易,容易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或规格不符等现象,一旦发生权益争议,委托方维权可能会遇到很多障碍。另外,这些‘经营者’还涉嫌漏税等触犯税法的问题。”
黄捷建议,跨省代购网红饮料或食品,对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异地代购者存在违法风险,最好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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