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 加工厂应有更衣室、盥洗室、工休室, 应配有相应的消毒、通风、照明、防蝇、防鼠、防蟑螂、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
3.3.10 加工厂应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 。
3.4 加工设备
3.4.1 不宜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茶叶的加工零部件 。 液态加工设备禁止使用易锈蚀的金属材料 。
3.4.2 加工设备的炉灶、供热设备应布置在生产车间墙外;需在生产车间内添加燃料, 应设搬运燃料的隔离通道, 并备有燃料贮藏箱和灰渣贮藏箱 。 可用电、天然气、柴(重)油、煤作燃料, 少用或不用木材作燃料 。
3.4.3 加工设备的油箱、供气钢瓶以及锅炉等设施与加工车间应留安全距离 。
3.4.4 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在车间外或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 车间内噪声不得超过80dB 。 强烈震动的加工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震措施 。
3.4.5 允许使用无异味、无毒的竹、木等天然材料以及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 。
3.4.6 新购设备和每年加工开始前要清除设备的防锈油和锈斑 。 茶季结束后, 应清洁、保养加工设备 。
3.4.7 有机茶加工应采用专用设备 。
3.5 加工人员
3.5.1 加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有机茶知识培训, 了解有机茶的生产、加工要求 。
3.5.2 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度均应进行健康检查, 持健康证上岗 。
3.5.3 加工人员进入加工场所应换鞋、穿戴工作衣、帽, 并保持工作服的清洁 。 包装、精制车间工作人员需戴口罩上岗 。
3.5.4 不得在加工和包装场所用餐和进食食品 。
3.6 加工方法
3.6.1 加工工艺应保持原料的有效成分和营养成分, 可以使用机械、冷冻、加热、微波、烟熏等处理方法、微生物发酵和自然发酵工艺;可以采用提取、浓缩、沉淀和过滤工艺, 但提取溶剂仅限于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水、乙醇、二氧化碳、氮, 在提取和浓缩工艺中不得采用其他化学试剂 。
3.6.2 禁止在加工和贮藏过程中采用离子辐射处理 。
3.7 质量管理及跟踪
3.7.1 应制定符合国家或地方卫生管理法规的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茶叶加工和茶叶包装场地应在加工开始前全面清洗消毒一次 。 茶叶深加工厂应每天清洗或消毒 。 所有加工设备、器具和工具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 若与常规加工共用设备, 应在常规加工结束后彻底清洗或清洁 。 保证加工产品不被常规产品或外来物质污染 。
3.7.2 应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 关键工艺应有操作要求和检验方法, 并记录执行情况 。
3.7.3 应建立原料采购、加工、贮存、运输、入库、出库和销售的完整档案记录, 原始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
3.7.4 每批加工产品应编制加工批号或系列号, 批号或系列号一直延用到产品终端销售, 并在相应的票据上注明加工批号或系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