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急救知识成为常识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急救时做心肺复苏, 有按断患者肋骨的可能怎么办?”
不久前, 在笔者参加的一场急救培训上, 主讲导师、“急救科普人”张元春提出了上述问题 。
不少学员面露难色 。
“救啊!如果能救活患者, 按断肋骨也值呀!”张元春说 。
受伤总比死亡好;当不确定时, 请直接进行心肺复苏——在急救培训过程中, 这几句话被反复提及 。 紧要关头, 急救措施差上几秒钟, 可能就会决定生死 。
【让急救知识成为常识】近期在网上引发热议的一个案例, 恰好回应了本文开始的问题:两年多前, 一家药店店主为一名老太做心肺复苏时, 压断了对方12根肋骨 。 获救后的老人反倒将店主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 。 近日, 法院判决店主无罪, 认为其在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 不应承担抢救过错 。
对此, 绝大多数评论都支持法院的判决 。
鼓励见义勇为、保护善意救助——近年来, 当“救不救、扶不扶”屡屡成为舆论焦点时, 法律为好人出手相助提供了保护 。
民法总则明确,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出, 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北京、上海等地也出台相关条例, 鼓励现场急救……
如今, 危急关头出手急救的正能量故事越来越多 。 同时, 一些因心源性猝死而离世的逝者, 也唤起了人们对急救、对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关注 。 尽管如此, 我国民众急救知识普及率还是不够高、AED等急救设备的投放还是不够广 。
面对突然昏迷的患者该怎么办?如果没有接受持续的急救培训, 很多人不敢贸然施救, 或是会采取掐人中、拍胳膊肘等错误方式急救, 以致错过心脏骤停急救的“黄金4分钟” 。 要知道, 只有“接受过急救培训”“具备急救技能”的人员, 才属于鼓励参与急救的范畴 。 急救, 除了一腔热血, 更需要科学知识 。
笔者近日在日本出行时发现, 公共场所的AED设备随处可见 。 无论是车站、景区, 还是酒店、餐厅, 均装有AED设备和明确的标识 。 不久前一名在日旅游的中国游客突发心脏骤停, 就得到了AED的救助, 保住了性命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出, 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 各地也在逐步加大“救命神器”的投放量, 相信随着急救知识和急救设备的普及, 急救定会成为大家的常识, 从而挽救更多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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