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条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好好看,总有接近自己的那一条( 二 )


15、如果身边有人有犯罪的想法, 千万要加以劝阻不管是不是真心的 。 否则一旦他真的去实施了, 你基本就是【共犯】了, 我国还有一个罪名叫做【传授犯罪方法罪】, 就是你明知道那人要去犯罪, 你还以各种方式教他具体要怎么怎么操作之类的(教学不算) 。
16、家人犯法, 你给他揪到派出所去, 也算他【自首】, 可以减刑的 。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
17、坐船遇到事故, 一定要听从船长的指挥!不要乱跑!以及如果出现重大事故, 船长决定“弃船”时, 法律明文规定【船长必须最后离开】 。 所以再遇到社会舆论说什么船长独自弃船逃走只是因为也是人, 也要有选择权时, 不要被法盲们迷惑了, 最后一个离船是他的法律义务 。 (参见《海商法》38条 。 )
18、不要在高速公路上乱溜达……曾经听说过有人在高速上骑自行车的也是醉了 。 你在高速上溜达汽车给你撞了, 他不用负刑事法律责任的 。 (理由是没有可期待性, 阻却违法)
19、【远离精神病和14岁以下的小孩】这帮人是不受刑法处罚的, 对, 包括杀人 。 精神病大家都知道, 小孩这个没人想过吧呵呵, 想想都觉得可怕 。 不过也别指望利用你家小孩去杀别人, 不然你就属于【教唆犯】了, 按间接正犯处理 。 不罚他罚你 。 (参见《刑法》17条, 及18条)
20、街边遇到违法的打得过就打好了, 公民有【扭送权】, 其实就是帮忙在警察没来之前把行为人控制住的权利 。 (参见《刑事诉讼法》63条)
21、你老公出轨, 你无权向小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嗯我也觉得挺坑的, 不过主体不适格没办法), 但是离婚后你倒是可以提出这点, 让你老公成为“有过错”的一方, 进而取得赔偿 。
22、去饭店可以【自带酒水】~(参见新修订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中明确将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的单方强制规定, 划定为“内容无效”的违法行为 。 )
23、【假一赔十】属于双方自愿平等订立合同, 有效 。 (参见《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1条)
24、签合同如果给你拿的是【格式条款】就是那种打印好了的一大堆只需要你签字的那种合同, 如果出现了理解分歧,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参见《合同法》41条)
25、【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
26、【保险和自杀】被保险人是自杀的情况两年之内自杀的不予赔偿 。 所以想以自杀形式为儿女取得财产的同志们, 记得要提前两年投保 。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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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条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好好看,总有接近自己的那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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