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但有趣的法律小知识( 二 )


(十三)救人救到底 , 送佛送到西 。
你在河边走着 , 突然有人掉进水里了 。 你自告奋勇、见义勇为拿了根长竹竿伸向他 。 他抓住了救命稻草 , 你一点一点把他拉上岸 。 拉到一半 , 你一看 , 我靠 , 这不是我仇人么!!于是你愤然放手 , 潇洒离去 。 最后他淹死了 , 你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
为什么?刑法规定了不作为犯罪 。 原本陌生人落水 , 我们都没有义务去救助 。 但是你自愿救了 , 就要救人救到底 。 义务来源是自愿救助的先行行为 。 先行行为的核心特征在于制造或者提升危险 , 如果是维持或者降低原有危险 , 不是先行行为 , 无义务无责任 。 (理论上是这样的 , 实际中没法证明)
(十四)不好好学习是违法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 尊敬师长 , 刻苦学习 , 增强体质 , 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 ,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 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 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 受法律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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