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
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 。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 。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 。
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 。
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推荐阅读
-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有哪一些
- 离婚后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令
- 租赁合同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 人身体虚弱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 技术合同主要有何特点
- 显失公平合同可以撤销吗?
- 人身损害索赔需哪些证据
- 哪些事由可以令赠与合同终止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补偿
- 电瓶车保险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