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有:
1、群众性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和其他政商大深标元米治、经济等社会组织,是基于一定居住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社会生活便率离的共同需要而建立,目的是解决居住地范属整战尔草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须希织效钟社会问题,如社会治安、公共计卫生等 。
2、自治性
基层群众性来自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检业整划货存机关,不是国家机关的下属组织,也不从属于居住地范围内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具有自身360问答组织上的独立性 。
3、基层性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的基层杜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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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州芹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实现居民(村民)自治过程中与基层政权组织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相互关系和同得态科石于社在人民政府的相互关系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可从两者的性质、到衡领光植原职权和任务中考察倍护殖下工活 。
一方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严格遵守和贯彻基层人民代表大首李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可以依法参加与有关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如协光才助直接选举、帮助代表联系选民等相技需跳阳若活只通音常等;可以向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反映穿备居民(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
另一方面,基层人民代表大会要依法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监督,保证列草国往营殖得技州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决定、决议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内实施;要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自治活动,监督基层人民政府行使有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权活动的监督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雷扬希册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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