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区别?


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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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调一、包括人员不同:
1、司法辅助人员是来自指法院中除审判人员以外的协助进行审判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书记员、执行员、法医和司法警察 。
2、司法行政人员包括政务、人事、财务、装备、技术等人员 。
二、职责不同:
1、按照各国司法管理的经验及司法活动的规律,司法辅助人员主达引甲买较举留官副写略要承担的是一部分次要或简单案件,如轻微刑事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民事案件等;
承担案件在庭审前的主要准备工作,包括主持庭前会议,证据交换、主持调解、主持进行动议审查或听证等不涉及核心法360问答官所享有的核心审判权的司法事务;
核心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司法事务,如判决在对外发出前的统一性审核工作等;
不游粉已包调挥形需要行使权的行政性或法律性辅助事务,包括帮助法官研究法律问题;
帮助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出席由法官召集的各方代理律师会议;
起草裁定和判决理由以及校核判决书引用的案例及有关引文;
收集整理图书资料;
协助完成法庭上的辅助事务等等 。
2、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主要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会议组织、新闻宣传、综合信息、司法统计、调查研究;负责院机关固定资产、行政事务、财务、基建、环境秩序的管理工作;
负责本院警械、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等工作 。简言之,司法行政工作主要是以事务服务为主,以政务管理为辅 。
三、自我定位不同:
1、我国司法辅助人员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应该达到的目标是:
其一、要使法官从繁琐的司法事务性工作脱离出,专诗盾斗检沉刑晚类很员心从事“审”与“判”,认真研究案情和法律的适用,确保司法公正;
其二、各类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呢条项约静每终沉要层次清晰,职责明确,分工精细,确保审判流程高效运作 。
2、法院司法行政人员要保持四种心态,认清自己的定位,才能把工作做好 。
第一、要始终保持一种清静平和的心态 。要做河举音声八这到心静、心宽、心顺 。
第二、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的心态 。事物永远是阴阳同存,积极的心态看到的永远是事物好的一面 。只有保持积极的工作心态,才能对你的工作充满热情,过热汽末满显才能有创造性地完成你的工作任务 。
第三、要始终保持一种付出的心态 。有付出才有回报,既然坐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认真地工作,“在其位,谋其政,呀未破征烈鲜尽其责” 。
第四、要始终保持一种感恩的心态 。用感恩的心对待工作,多对事业忠心耿耿 。不管工态声船除贵弦标作环境和工作岗位如何,都应该恪守职责,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如何能尽善尽美的干好自身工作,并从中获得经验和乐趣 。
扩展资料:
司法人员相关职责
一、侦查
负有侦查职责的人员 。这些人员包括各级公安、国家是安全、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中负责对犯罪调种宜意受副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讯问职责的人员 。
二、检察
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 。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中担任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法费律监督的人员 。
三、审判
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 。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刑事、民事、行政等齐诗干练乱某述制线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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