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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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自行委托和双方申请法院鉴定 。
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 , 赔偿义务人不服的 , 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 , 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
绝大多数情况下 , 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 。
这样带来的后果是 , 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 , 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 。
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 , 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 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 , 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
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 , 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 , 不予重新鉴定 。

【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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