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责统一原则是什么


职权责统一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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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责统一原则是:明确基层所事权,厘清科(股)、所、队职责边界,确保基层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筑牢市场监管前沿阵地 。
【职权责统一原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将权责统一确定为一条立法原则,率先在制度建设上注重保证行政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尔后,随着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一些行政法学的专家学者和政府法制工作者开始在理论上把权责统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条重要原则 。国务院集中行政法学界专家学者的意见,总结政府法制工作的实践经验,将权责统一作为依法行政六项基本要求之一,载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重视 。由此可见,权责统一基本要求的最终形成,是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是中国行政法学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产物,是行政法治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的标志 。
权责统一,就是指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现代法制社会,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职责、权力与责任是紧紧相连的 。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就是行政职责,既不能擅自放弃,也不能任意转让 。同时,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必须对自己行为负责,不允许行政机关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 。无责任即无授权,权力与责任必须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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