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需要盖章吗


国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需要盖章吗

文章插图
【国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需要盖章吗】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 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代 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 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 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应在代 开专用发票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 开发票专用章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不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