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继承房产如何办理

【共同继承房产如何办理】

共同继承房产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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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多个继承人的 , 那么对于房产 , 继承人之间如何继承分配的问题 , 这要看两种情况:
1、如果是法定继承 , 也就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 那么所有的继承人 , 可以协商继承分配方案 , 达成一致意见后 , 共同去公证处 , 办继承权公证 , 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有遗嘱的 , 而且有多人继承 , 也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
2、如果是与其他继承人对继承或者遗嘱本身有争议 , 导致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的 , 那只能到法院诉讼 。各自提供对自己的有利的证据材料 , 由法院根据继承中的相关规定 , 以及当事人的意见 , 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案 , 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最后 , 再由相关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管局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32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 , 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 , 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 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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