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立案与留置的区别 性质不同


纪委立案与留置的区别 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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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立案与留置的区别 性质不同】1、立案和留置是两回事,就如同刑事立案并不一定要对嫌疑人刑事拘留逮捕一样 。
2、纪委无权留置,监察委才能留置,三个月,特殊情况六个月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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