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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 非全日制用工 ,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劳动合同法六十八条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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