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兵役法18岁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吗


2016兵役法18岁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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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兵役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2.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6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 。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该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
【2016兵役法18岁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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