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中提到的单位负责人有哪些?


【《会计法》中提到的单位负责人有哪些?】103010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即代表法人单位依法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法人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等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比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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