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文:生产成本核算方法生产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二 )


2.正确划分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界限;
3.正确划分各期间的费用界限;
4.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 。
(三)确定财产物资的计价和价值转移的方法 。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八条 建立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各项消耗定额 。
(一)建立材料、辅料、燃料、动力、工具、设备等的消耗定额 。
(二)建立设备、人工等各项工时定额 。
第九条 建立各种物资的计量、入库验收、领用出库、退回和清查制度 。
(一)建立采购物资的管理制度:对采购价格、数量、时间、结算方式等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 。
(二)建立内部物资领用制度:对物资的领用数量、消耗标准、领用流程等管理要求 。
(三)建立盘存制度:定期对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避免差错和霉烂变质,防止积压浪费等,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 。
第十条 建立原始记录制度、制定合理的单据传递流程 。
(一)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
(二)统一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存档和销毁等制度 。
(三)制定原始单据记录的传递流程、要求 。
生产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三章 成本费用核算的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为减少核算层次、精简人员,集团公司成本核算采取一级成本核算 。一切关于成本会计业务均统一由集团财务部进行处理 。
第十二条 各生产单位配备相关人员,进行成本数据的初步审核和确认 。
第四章 成本核算项目和归集
第十三条 成本核算项目的分类 。
(一)直接材料:指在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和其他直接材料 。
(二)辅助材料:为在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
(三)资源:包括人工、燃动、专用费用、设备折旧 。
1.人工: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的工资及福利费 。
2.燃动:直接用于产品的外购燃料和动力费 。
3.专用费用:为生产某种产品专用的刀具、量具、夹具、模具、砂箱、模型等 。
4.设备折旧: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 。
(四)外协费用:外部单位协作加工产生的生产成本费用 。
(五)废品损失:指生产过程中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所报废的产品、毛坯、零部件的废品成本以及修复以上废品所发生的修复费(包括料费、工费) 。
(六)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即各个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清饮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停工和机器设备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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