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车上牌新政策

【南宁电动车上牌新政策】

南宁电动车上牌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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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的功能,并且需要电动驱动的功能;(2)自行车的整车重量从40kg调整到55kg;(3)自行车的最高行驶速度放宽,提高到了每小时25公里,所以电动车在行车速度超过25公里每小时后电动机不提供动力;(4)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功率小于或是等于400W;(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6)其他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南宁市电动车上牌需要的材料:(一)个人业务: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合格证原件;牌证工本费(10元/套)(二)单位(公司)业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复印件;合格证原件;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单位或公司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单位、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照片;牌证工本费(10元/套)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计算机随机选取或者按照选号规则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发放号牌号码,号牌号码公开向社会发放 。衍生问题:电动自行车规范要求有哪些?(1)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配件一定要合格,对于生产假冒伪劣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要及时的销毁;(2)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认证证书以及生产合格证,同时对于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一经发现严重处理;(3)对于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要求不能堵塞重要通道、安全出口,将自行车停放到规定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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