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生态环境部出台指导意见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抬头( 二 )


能耗总量控制形势严峻
就山西省晋中市违规上马的5个“两高项目”,督察组认为,5个焦化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比2019年实际新增焦化产能692万吨,每年将新增用水约1200万吨、新增用煤约1000万吨,并大幅增加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将给当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碳达峰等工作带来严峻风险和挑战 。
江西九江违规上马的“两高项目”,在能耗总量突破“十三五”控制目标的情况下,2020年九江市又有22个高耗能项目未落实能耗替代,并获得江西省发改委能评批复,新增能耗167.22万吨标煤 。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少数项目已投产,“十四五”时期能耗总量控制形势严峻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些地方违规上马的“两高项目”会影响碳达峰目标的实现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对照新目标、新愿景、新要求,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主要体现在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仍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 。”黄润秋说,最突出的是“三个没有根本改变”,即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 。
黄润秋表示,当前我国距离实现碳达峰目标已不足10年,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目标仅有30年左右时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时间更紧、幅度更大、困难更多,任务异常艰巨 。
违法违规上马“两高项目”,除了影响碳达峰目标实现外,生态环境部强调,还将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
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查出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上马“两高项目”情况看,影响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是不争的事实 。督察组指出,晋中市位于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的汾渭平原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一直比较严峻 。违法违规上马的这些“两高项目”将加大当地大气质量改善的压力 。
同样,九江市作为江西省工业重镇和唯一通江达海的沿江港口城市,由于“十三五”期间,产业结构偏重态势没有改观,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缓慢,2020年,九江市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是江西省唯一一个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地市 。
强化追责实施区域限批
针对一些地方不顾国家禁令,强行上马“两高项目”背后的原因,督察组也做了分析 。督察组指出,原因在于这些地方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把关不严,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 。
因此,《意见》对如何管控“两高项目”作出多项制度安排 。《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两高项目”将依法不予审批;同时,将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地方政府落实“两高项目”生态环境防控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依法实施区域限批,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源头防控是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治本之策 。《意见》通过强化环评和排污许可及监管执法,能够有效实施对“两高项目”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
《意见》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其中,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同时,对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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