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发货新版规则( 三 )


5.2.2.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物流信息至商品离开首个分拨中心所在省份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超过48小时,偏远地区超过72小时,极偏远地区超过120小时(分拨中心是指由各物流公司指定的,具有存储、分拣、集散、转运功能的集货地点,每日交接所管辖区域内所有站点的揽收包裹,名称可能为“分拨中心”、“转运中心”、“中转站”等,下同 。
普通地区、偏远地区及极偏远地区划分详见《拼多多发货规则实施细则》,以首条物流轨迹信息显示的网点所在地为准,下同) 。
5.2.3.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显示,商品到达至离开同一分拨中心的时间间隔(即在同一分拨中心持续停留时间)超过24小时 。
5.2.4.商家上传的同一物流公司的多个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任一单号在某一轨迹节点的轨迹时间与其他单号在相同轨迹节点的轨迹时间一致,且符合该等情形的单号达到10个及以上的;
(2)任一单号的相邻两个轨迹节点的时间间隔与其他单号在相同的两个相邻轨迹节点的时间间隔一致,且符合该等情形的单号达到10个及以上的 。
5.2.5.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 。
5.2.6.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5.2.7.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5.2.8.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5.2.9商家上传的直邮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物流轨迹的揽件地与该商品实际设置发货地不符;
5.2.10商家上传的直供商品物流单号未从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保税仓发出;
5.2.11商家的直邮商品或直供商品订单物流轨迹中,无真实的清关记录 。
5.3.虚假轨迹订单的处理
5.3.1.拼多多平台根据任一天内商家某商品(以商品ID为准,下同)发货订单总量中已发现的虚假轨迹订单数,按照5.3.2条至5.3.4条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5.3.2.对于虚假轨迹订单,拼多多平台有权从商家的账户余额中扣除对应的消费者赔付金,并将同等金额以50年有效期的无门槛现金券形式发放给虚假轨迹订单所对应的消费者 。
5.3.3.拼多多平台按照5.3.2条对虚假轨迹订单作出处理的同时,将视情况对商家账户余额采取限制提现措施至少7天(“限制提现期”),在此期间对虚假轨迹订单进行持续监测,并自限制提现期满之次日起对虚假轨迹订单全部处理完毕的商家进行账户余额解除限制 。
5.3.4.拼多多平台依据本条规定对相关虚假轨迹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的实际发货义务,无论拼多多平台是否已经实际从商家账户余额扣收消费者赔付金并赔付给对应的消费者,商家都应继续履行就相关虚假轨迹订单的实际发货义务,同时,虚假轨迹订单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限将在原自动确认收货时限的基础上延长15日 。
5.4.虚假轨迹对应商家店铺处理
商家发货的物流单号在自然年内发生虚假轨迹情形的,拼多多平台对虚假轨迹订单作出处理的同时,还将视情况对店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平台根据本5.4条统计店铺发生虚假轨迹情形次数时,仅统计“某商品(以商品ID为准)某日已发现的虚假轨迹订单满30单且达到该商品当日发货订单总量的30%(含)以上”的情形,上述情形每发生一次,则累计一次 。
5.5.如无特别说明,本第5条所称“省份”包括中国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为免歧义,不包括港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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