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利

【茶利】茶利[Tea profit]  茶叶生产?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利润 。 是唐以后各代课收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 。 在不同历史时期 , 由于其推行的茶政?茶制?茶法不同 , 茶利包含的内容和数额也各不相同 。 唐代茶税几乎是茶利的全部 。 贞元(785-805)年间 , 全国茶税四十万贯 , 大中六年(852)达到八十万贯 , 而宋代单东南年均茶税即达七十五万贯 , 加上四川三十万贯已逾百万 , 这仅是茶利的一部分 。 宋代茶利的构成要复杂得多 。 嘉桔四年(1059)前的百年禁榷时期 , 茶利一般包括茶息?茶税?食茶岁课三项 。 茶息即买?卖茶的差价 , 又称茶净利 。 茶税 , 由商品流通税(即过税)与商品零售税(即住税)二项构成 。 食茶岁课 , 乃出售食茶获得的利润 。 以景祜元年(1034)为例 , 这三项的数字分别为五十九万缗?五十七万缗和三十四万缗 , 合计为一百五十万缗 。 禁榷时 , 最高年份东南茶利五百余万缗 , 林特改革茶法前的景德四年(1007) , 东南三百六十余万缗茶利尽归大茶商 。 茶法改革 , 导致茶利的大起大落 , 通商前夕的嘉格二年(1057) , 茶利只有约四十七万缗 。 茶利也是衡量茶法利弊的标准之一 。 嘉祷四年(1059)至崇宁元年(1102)实行通商法 , 其茶利大致由茶租和茶息两项构成 , 治平(1064-1067)年间 , 分别为三十六万缗和八十万缗 , 合计一百一十六万缗 。 北宋末 , 蔡京屡变茶法 , 茶利由引息钱?水磨茶息和茶税三项构成 , 政和四年(1114)竞高达四百万缗 。 就全国范围而言 , 还应包括四川茶利 , 宋初通商时 , 仅茶税一项 , 年额三十万缗 。 熙宁七年(1074)后 , 还应包括茶马贸易利润 , 大致分为引息?出卖食茶息钱及茶税三项 , 年额由熙宁?元丰(1074-1085)年间的五十万缗飙升至八十万缗?一百万缗?一百七十万缗 , 最高时茶马司引息钱至四百二十八万缗 。 南宋茶利绍兴末(1162)达二百七十万缗 , 淳熙初(1174)达四百二十万缗 , 这仅是东南卖茶引岁入一项 , 成为仅次于盐利的财政支柱 。 宋代茶税在茶利中所占比重在三分之一左右 。 宋代茶利 , 主要用于支付养兵之费 。 所谓"国家根本 , 仰给茶盐" 。 元?明?清各朝的茶利各有不同的构成 , 均在本朝财政中占有一定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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